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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成都戶外LED顯示屏每晚22點30分前必須關閉近日,記者從成都市城管委獲悉,從4月中旬起到6月20日,成都分階段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違規LED顯示屏及招牌專項整治工作,并要求戶外LED顯示屏嚴格控制開關時間,在22點30分前必須關閉。 成都為何要嚴格管控戶外LED顯示屏及招牌?這項規定實施效果如何?還有哪些易造成光污染的設施,需要加強管理呢?本報民情熱線記者進行了調查走訪。 7月15日晚10點40分,記者來到錦華路,發現該路段一大型廣場的多個LED顯示屏仍然播放著廣告。其中包括兩家教育培訓機構、一家家電零售連鎖企業以及某大型賣場的宣傳廣告。屏幕不斷變換著顏色,耀眼的屏幕亮光將廣場外墻、過往行人照得發亮。 這些戶外顯示屏大都是垂直安裝在建筑墻面上。白天,急速變化的廣告內容不會太吸引人注意。但到了夜晚,不停閃爍的畫面和發出的強光和噪音,就給周邊居民帶來不少煩惱。 記者在成都的多處主要商圈走訪發現,和戶外LED顯示屏相比,成都的霓虹燈廣告牌數量更多,分布更廣,不少還有閃動效果,且大多數到深夜都不熄燈,受影響的住戶范圍較廣。 光污染頻繁增多,除了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不便,還潛藏著許多隱形危害。許多司機朋友反映,部分道路附近霓虹燈太刺眼,嚴重影響行車視線。出租車司機馬師傅甚至將過亮的霓虹燈稱為“危險的遠光燈”。他說,有些霓虹燈射出的紅色、綠色光芒跟交通信號燈相似。“尤其是晚上10點以后,司機疲倦時更加危險。” 成都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其實早在2014年12月,經向相關部門及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后,《成都市戶外廣告設置技術管理規定》就已正式實施。《規定》明確,戶外LED顯示屏最晚關閉時間為22時30分。 為何要在22時30分前關閉?該負責人解釋說原因有二。首先是有礙交通,有些戶外LED顯示屏離交通信號燈很近,在夜晚極像紅綠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其次,戶外LED顯示屏所帶來的光污染影響居民休息,收到投訴較多。 “太亮太閃,或是色彩太夸張的燈,是我們監管的重點對象。”該負責人說,為進一步鞏固該《規定》效果,本次啟動專項整治行動,整治范圍主要涉及各區(市)縣主街干道、商業及娛樂集中區、居民集中生活區、旅游景區(游園)、出入城通道等兩側區域。 成都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未獲得行政許可擅自設置電子顯示屏,或有延時熄燈關屏等明顯違規情形,可根據相關條例強制拆除或關閉。居民發現違規設置和使用LED顯示屏和招牌情況,也可撥打城管服務熱線投訴。 不過盡管已有相關地方規章,但是對光污染的管控卻依然不易。據記者了解,目前“光污染的標準與危害性如何量化”“光污染應如何處罰”等問題缺乏界定標準和法律依據。比如亮度達到什么程度算是光污染,什么情況可以處罰等,都沒有明確的參數標準來界定。因此,城管部門除了對戶外廣告牌、路燈等進行職責內的整頓,無法對光污染做更進一步的系統監管。 難題如何破?電子科大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師劉燕博士近年來一直關注城市精細化管理,她建議盡快出臺光污染的國家標準,明確限定光污染的標準值及相應的測量方法,有效界定景觀照明、霓虹燈、戶外LED顯示屏等的亮度標準。同時明確光污染監管部門,明確責任劃分,各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實施監督管理,讓城市更有序和美麗。 四川大學教授楊飛表示,除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還可以通過劃定光環境控制區域等方式加強源頭治理。如今國際上比較常用的做法是,根據區域功能和光需求不同來劃定等級不同的光環境控制區域,再進行具體管理和控制。比如,韓國首爾將城市劃為六類光環境控制區,用于指導各區域的夜間景觀設計和光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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